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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侯马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11140981012790572U-1/2019-00011 |
标 题: | 侯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侯政发〔2017〕2号文件的 | 添加日期: | 2019-08-07 |
文 号: | 侯政发〔2019〕18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07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侯马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侯政发〔2017〕2号文件的
通 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局、办、总公司(中心),各人民团体,人民银行侯马支行、山西银监侯马办事处,各商业银行: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不能办公司、政府部门不能承揽政府工程”要求,且侯马市浍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已变更为“PPP”项目,侯马市晋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此项工程,为此,侯马市晋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财务、银行账号,正办理侯马市晋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销手续。
鉴于以上要求,《侯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侯马市晋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通知》(侯政发〔2017〕2号)文件予以废止。
侯马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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