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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对网民“冯彦璋”咨询异地使用社保卡问题的回复

2021-02-07    来源:侯马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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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关于群众咨询异地使用社保卡问题的回复

  写信时间

                                 2021年2月3日

  回复单位

       侯马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1年2月7日

  回复内容

    “冯彦璋”网友:

    您好!接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转来你反映的问题后,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此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试运行期间直接结算未成功的费用,仍保留原有报销渠道。

    参保人员可通过关注“侯马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政策信息,咨询电话:4221688。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把便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全力做好医保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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