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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群众反映的世纪佳园五号楼顶层屋顶漏水问题的回复 | ||
写信时间 | 2022年3月4日 | ||
回复单位 | 浍滨街道办事处 | 回复时间 | 2022年3月9日 |
回复内容 | “杨清霞”网友: 您好!接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转来你反映的问题后,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我办学府社区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由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再次征求该栋楼业主意见,如符合规定要求将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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