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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群众提出补领结婚证问题的回复 | ||
写信时间 | 2022年10月8日 | ||
回复单位 | 侯马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2年10月9日 |
回复内容 | “赵鹏”网友: 您好!接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转来你反映的问题后,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之后,请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变更为已婚)。 2022年1月起,全省使用新的婚姻登记系统,因此补领结婚证时需到派出所户籍处变更婚姻信息,需所有证件相符,现场拍照上传至婚姻系统方可补办新证。 建议:当事人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其出具的电子婚姻档案到派出所户籍处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来办理补领结婚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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