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开发区专栏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侯马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部关于征集财政评审专家的公告

2022-09-15    来源: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评审,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人选,建立区财政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类专家;

(二)土地集约评价、土地增减挂钩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污染调查类专家;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建设等信息类专家;

(四)宣传、舞美、出版、活动类专家;

(五)文物勘探、文物保护、文物发掘类专家;

(六)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专业设备类专家;

(七)电气工程、电力工程等电力类专家;

(八)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探设计、工程监理、环境影响咨询、测绘、物业管理、项目规划、设施维保等专家;

(九)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类专家;

(十)安全生产、水资源认证、水土保持方案、节能审查类专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评审工作的身体条件。特殊行业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或同等专业资质资格,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的均可申报

4、熟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行业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二)其他条件

1、已入省、市级财政评审管理的专家,在我部备案后可直接聘用;

2、如国家、省、市对财政评审专家范围、条件、要求、薪酬等有新的政策依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财政评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入库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审核、开发区财政金融部评定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财政评审专家报名表》(见附件)。

(二)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意见后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财政评审专家报名表》,以及申报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和业绩情况印证资料等相关材料,报侯马经济开发区资金内审和评审中心。

(三)侯马经济开发区资金内审和评审中心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汇总审查,并报财政金融部班子会议研究后,在侯马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纳入财政评审专家库,时限3年。

入库专家依据《临汾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外聘专家付费管理的通知《临汾市财政局关于确定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预算专家评审付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标准据实支付劳动报酬。

联系人:张晓菲      联系电话:0357-4184987

电子邮箱:hkczjrb@163.com

地址:侯马市中心街201号侯马经济开发区大楼410室

  附件:财政评审专家报名表.docx


   

                  2022年915


  

手机端入口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1001650-1号  网站标识码:141081000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侯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