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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精神,按照《侯马经济开发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侯开财金发〔2021〕42号)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对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区2024年财政重大支出项目进行评价、对经济发展部部门支出进行整体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侯马经济开发区重点绩效评价
二、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价年度 | 实施单位 |
1 | 侯马开发区雨污分流工程 | 2024年 | 规划建设部 |
2 | 侯马开发区政府产业基金 | 2024年 | 侯马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3 | 侯马开发区新田智联信创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2024年 | 山西海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 | 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文物发掘) | 2024年 | 行政审批部 |
5 | 部门整体绩效(经济科技发展部) | 2024年 | 经济发展部 |
三、预算金额及服务时限:服务费用14.50万元,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并提交报告。
四、供应商报名条件要求:
1.无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
2.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5.具有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6.承接过市级及以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7.服务机构须在服务合同签订之后20日内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五、项目询价单回执材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公司简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承接市级及以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证明材料;
7.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
8.询价单(仅以本公告制定的询价单有效)。
(以上回执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六、项目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基础上以最低价做为成交保证,但不得高于预算价,询价单一次报出。
七、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18:00时,逾期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邮箱
电子邮箱:hmkfqczjrb@163.com
联 系 人:李尧
联系电话:0357-4184918
附 件:询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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