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中心:
  《侯马开发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侯马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侯马开发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6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及《临汾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临政办发[2016]52号)要求,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我区质量强区工作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6年行动计划。    

一、 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是围绕提高供给侧质量水平,大力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结合我区实际,选定钢筋、水泥、复混肥料、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车用汽油等十类重要消费品重点开展监督抽查。突出抓好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积极推行“互联网+物流”模式,建设淘宝特色中国临汾馆。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积极促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在旅游、物流等领域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推进新药研发质量与品牌提升。深入实施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多方物流。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完善政策服务体系,推动金融创新,强化服务质量。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对成品油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经济发展局、质监分局、口岸办、电商办、驻区食药站、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组织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推进经营者素质提升“3个1”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教育、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培训。(人事劳动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充分利用侯马开发区周边传统铸造优势,以好利阀、晋航重工、铃木电梯、德迅电梯等企业为重点,开展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推动我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加快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经济发展局、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导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以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组织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按照《临汾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质量奖励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质监分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分局、驻区食药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继续开展山西名牌产品推选工作,推荐一批特色明显、效益突出、品牌带动力强的区域和行业,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组织企业参加“山西品牌中华行”“山西品牌丝路行”“山西品牌网上行”系列活动,扩大开发区品牌的影响力。继续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加大商标战略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注册商标、创建商标品牌。(质监分局、电商办、招商局、工商分局、经济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

(七)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全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广高效锅炉,强制实施在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土制锅炉”。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质监利剑”和“双打”专项打假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打行业潜规则。开展涉假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驻区食药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严查日用品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醋、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继续加强禽流感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电梯安全攻坚,对“三无”电梯和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主要零部件进行报废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水平。(质监分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分局、驻区食药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山西省及临汾市政府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信用共享交换并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建设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组建企业信用自律组织,加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评价和管理,构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经济发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招商局、口岸办、电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等活动,营造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的良好氛围。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质量工作考核。按照山西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质量工作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并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考核办、质量强区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以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增强侯马开发区品牌的影响力。加强网络销售产品、金融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报道。 (经济发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财政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
  (十三)推动外贸优进优出。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的进出口工业产品提供通关便利。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做好对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扶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推进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计划。(经济发展局、口岸办、电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控制度,提高进货把关能力。积极推行“互联网+物流”模式,建设淘宝特色中国临汾馆,完善山西黄河金三角工业品交易中心等本土电商平台,促进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经济发展局、电商办、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
  (十五)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加快质量基础建设,发挥计量在质量控制中的基础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33号)。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发挥合格评定对建立质量信任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质监分局、规划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推进质量和品牌相关学科建设,加快与质量品牌相关的人才培养。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教育活动,推动电梯等特种设备知识进社区、进课堂,开展“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质监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十七)实施质量和品牌重点工程。把质量提升、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参与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品牌价值评价,引导和鼓励我区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经济发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阀门、电梯、食品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口岸办、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订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