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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侯马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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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办)、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侯马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防震减灾相关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为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接受上级地震部门业务指导。按照协同高效、指挥顺畅、无缝衔接的要求,建立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地震监测机构的工作联运机制,确保市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的体制机制运行顺畅,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全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和市(县、区)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培训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应急管理股、应急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综合协调股、危险化学品管理股(非煤矿上管理股)、救灾物资保障股。


办公地点:市府路15号

负责人姓名:郭力

办公电话:0357-4235521

工作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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