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

侯马市2024年第3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月例会

2024-04-15    来源:乡村振兴局
【字体:

2024年3月27日,侯马市2024年第3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月例会在政府会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陈艳刚主持,副市长梁效杰,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社局、卫体局、医保局、残联、住建局、水务局、教科局、林业局、气象局、银保监组、供销社、融媒体等1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5个农村乡(街道)、路东办书记、乡长(主任),路西办分管副乡长(副主任),分管副乡长(副主任)及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学习了《关于廉洁规范巩固衔接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通知》《关于通报全市巩固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通报了3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项目建设、脱贫人口增收、信息数据质量、干部帮扶等工作。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学习情况

会议指出,要坚持把加强衔接资金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高标准、严要求管好用好建好衔接资金项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要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持续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在“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确保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断释放强大动能。

(二)重点工作安排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会议通报四项内容:一是监测户新纳入情况。我市共有脱贫户366户674人,监测户71户187人,其中边缘户28户62人,严重困难户43户125人。二是预警信息排查情况。截至目前共排查医保、民政、残联、住建等各类部门预警信息1186条,新增监测对象1户5人。三是风险解除情况。我市监测户共71户187人,风险解除16户 47人,未解除风险55户140人(10户17人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不能解除风险)。四是省、市定期通报事项。3个月无新增纳入的乡办有6个,分别为新田乡、高村乡、张村办、上马办、路东办、路西办。其中高村乡有2户5人正在履行识别程序。

会议指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3个月无新增纳入的乡办占比85.7%、有脱贫人口但近两年无新识别监测对象的村占比61%,疑似动态排查不到位。二是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还不到位。

会议安排三个方面工作。动态监测方面,一是乡村两级要按照7800元监测范围指导线扎实做好常态化排查,全面排查要覆盖所有农户,坚决杜绝只排查脱贫户不排查一般户、只排查常住户不排查外出户等现象,特别是对外出户要通过电话、微信等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二是精准分类,村干部或帮扶工作队员要对辖区内农户精准分类,对于收入较高且稳定、家中无大病病人、无在校学生(非义务教育阶段)、无残疾人的农户 (含脱贫户) 可按季度排查(集中排查期间除外 );对于收入偏低或不稳定的农户,家中有大额医疗、教育等支出的农户、老年户、残疾人户,以及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等返贫致贫风险较大的农户,按月排查。三是依规进行风险解除,要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在基本消除风险的基础上,必须持续巩固半年以上,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真实有效。每月底农业农村局要汇总当月风险消除情况,做到月清月结。帮扶方面,对新识别认定的监测对象,村级要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制定帮扶措施计划可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乡(街道)对各村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帮扶计划进行审核,相关行业部门15天内将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到人。要针对返贫致贫风险和帮扶需求,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每月底农业农村局要汇总当月新纳入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做到月清月结。政策宣传方面,乡村两级要深入宣传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措施,对于新识别的监测对象,使其清楚纳入原因、“三类户”类别、可享受的帮扶政策,并积极参与帮扶计划制定;对于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使其熟悉识别、帮扶、退出全过程,明白户内已享受的资金、项目等各类帮扶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二)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

会议通报一项指标,侯马市共有脱贫劳动力231人,省级下达我市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目标任务200人,我市已就业186人,完成任务比93%。其中,张村办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任务完成率101%;上马办任务完成率100%;凤城乡任务完成率89.7%;新田乡任务完成率89.7%;高村乡任务完成率80%。

会议指出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各乡(街道)工作进度不均衡,高村乡工作进度较慢。二是本年度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工作还未开展,稳岗补助政策宣传还不到位。

会议安排四项工作,一要扎实做好务工就业摸底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动员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员逐村逐户走访排查,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基本情况、技能培训意愿和务工就业情况,按月更新村级台账,每月3日前完成系统数据采集更新,做到线上线下一致。二要多措并举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和有组织劳务输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和“乡村振兴专项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引导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发改部门在工程项目和农村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拓宽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渠道。5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任务。三要扎实抓好技能培训。人社部门要将脱贫劳动力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群体范围,掌握脱贫劳动力培训意愿,结合市场需求等实际开展培训,提升培训效果。四要落实落细就业帮扶政策。常态化做好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稳岗补助发放工作。根据三月系统数据,我市脱贫劳动力目前省内县外就业28人、省外务工就业36人,对于符合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条件的,5月底前发放率达到80%,6月底前全部到位。稳岗补助10 月底前发放率达到80%以上。补贴补助发放情况要于3日内关联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三)项目建设

会议通报一项内容,2024年省级资金安排项目7个,前期手续已全部办结,县级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

会议安排三项工作,农业农村局一要尽快落实县级衔接资金预算。二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5月底前,所实施的项目均有实质性进展,力争完成工程量的40%及以上;6—11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逐月达到或超过省定序时进度要求;12月底前全部完工。三要加快拨付各级衔接资金,4月底达到30%,6月底达到50%,7月底达到58.3%,9月底达到75%,10月底达到83.3%,12月底四级资金除质保金外基本全部支出。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四)干部帮扶工作

会议指出一个方面问题,帮扶干部政策学习、政策落实能力仍需加强。

会议安排四项工作,干部帮扶办一要启动帮扶干部的培训,让干部对基本医疗、就业帮扶、兜底保障、产业扶持等帮扶政策全面掌握、深刻理解,不断提升干部落实政策、为民服务、带动发展的能力。二要强化帮扶干部管理,通过每月政策“快问快答”电话抽查、定期不定期暗访等方式,确保帮扶干部下得去、管得住、融得进、干得好。三要统筹做好年度考核,干部帮扶办、各乡(街道)要成立联合考核组,按要求对任期满6个月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开展年度考核。各乡(街道)一是根据《帮扶工作3月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指导帮扶工作队,落实落细重点工作。二是在市级培训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帮扶重点工作和巩固衔接主要政策开展培训,每月组织帮扶干部至少开展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通过全员精准有效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帮扶干部掌握政策、宣传运用政策、落实政策的能力,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提升实效。

责任单位:干部帮扶办、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五)信息数据质量

会议通报一项内容,3月份共收到上级反馈错误信息10条,经核实,6条已修改(新田4条、凤城乡1条、上马1条),无需修改1条,豁免3条。

会议安排三项工作,信息数据质量是省市巩固衔接通报考核重要事项,为切实提升数据质量,一要强化信息队伍建设,各乡(街道)要固定专人专职,确保信息队伍全年保持稳定。二是提升实操业务能力,农业农村局牵头,围绕系统录入、数据清洗等内容开展各级信息员培训,3月底前完成第1季度培训工作。三是加强数据审核修改,市乡村三级对于采集和录入的数据要认真检查、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统计、查询、查重等功能,进行数据核查,避免出现数据漏录、指标空项和逻辑错误数据。同时要与医保、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交换更新数据,常态化做好部门信息共享和比对工作。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六)脱贫人口增收工作

会议通报两项内容,一是2024年我市脱贫人口第一季度(2023年10月-12月)人均纯收入为4615元,同比增长14.7%。其中工资性收入1920元,同比增长29.3%;生产经营性收入181元,同比增长25.7%;财产性收入792元,同比下降8.8%;转移性收入1722 元,同比增长12.8%。二是2024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不增反降125户219人(凤城乡14户28人,高村乡20户33人,上马办12户19人,新田乡31户45人,张村办48户94人),各乡(街道)需重点关注。

会议指出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转移性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仍需优化;二是我市第一季度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125户219人,人数较多,各乡(街道)要高度重视。

会议安排两项工作,要将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工作重点,一要继续降低转移性收入占比,持续优化收入结构。要认真落实各项产业帮扶补助政策,积极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土地入股、生产托管、发展庭院经济等途径,持续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要常态化开展“131”就业帮扶(优先为未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以上适合的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项目推介的就业服务),针对性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紧盯收入不增反降人群。2023年山西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总人数占脱贫人口总人数的比例为1.6%,而我市为5.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2%。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手机端入口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1001650-1号  网站标识码:141081000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侯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