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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11140981012790572U-2/2022-00035 |
标 题: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侯马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文 号: | 侯政办发〔202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 题 词: | 城市建设 |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不断提升园林绿化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及复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侯马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尹明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郭建伟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园林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各乡人民政府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园林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王学文兼任,副主任由市园林服务中心各分管副职兼任,成员由园林中心及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抽调人员原则上均脱离本单位工作岗位,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可通知或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专业团队参与特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倩 市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 组 长:王虎彪 市园林服务中心科级干部(专家库专家)
成 员:魏显懿 市园林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邓慧剑 市园林服务中心财务股股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资料筹备组
组 长:张 飚 市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专家库专家)
副 组 长:杨永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建股股长
成 员:孙 洁 市园林服务中心公共绿化股股长
严胜利 市园林服务中心技术股股长
费军建 市园林服务中心社会绿化股股长
常 虹 市政务服务中心职员
尉 卫 凤城乡便民服务中心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汇总复查资料。
(三)遥感测评组
组 长:崔树华 市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 组 长:张润东 市土地登记勘测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孙 洁 市园林服务中心公共绿化股股长
李 扬 市园林服务中心公共绿化股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复查工作的前期自查及遥感测评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城市生态宜居建设情况
1.城市绿化建设提升情况。城市绿化机构完善、城市绿化制度建设、城市绿化投入等工作情况;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情况,城市绿线划定保护情况;树种优化及乔灌木种植情况。
2.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情况。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改造工作情况,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建设情况,城市公园绿地均衡性提升情况,城市公园适老化服务等服务管理情况,城市公园免费开放情况。
3.城市绿道建设管理情况。城市绿道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城市绿道建设情况,城市绿道标志标识、驿站等配套设施完善情况,城市绿道服务功能、投资效益发挥情况等。
4.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情况。
5.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6.城市科学绿化实施情况。城市节约型绿化实施情况,破坏性“建设”行为排查整治情况,园林绿化科研创新情况。乡土适生树种推广情况,再生水应用情况,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情况,病虫害防治及飞絮治理情况,城市绿色宜居水平提升情况。
(二)城市健康舒适情况
1.城市林荫路建设情况。
2.城市道路绿化情况。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及提升情况, 乡土适生行道树种推广情况,依法严格实施行道树迁移砍伐行政审批,杜绝大规模迁移、砍伐行道树等情况。
3.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情况。
4.园林小区推广情况。
(三)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情况
1.城市蓝绿空间建设情况。城市蓝绿空间规划构建情况, 因地制宜加强滨水绿化,节俭务实优化城市蓝绿空间情况,海绵型绿地建设情况。
2.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管理情况。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完善情况,城市公园安全及应急管理情况。
3.城市湿地保护情况。城市湿地资源保护情况,城市湿 地公园建设、保护、管理工作情况。
(四)城市风貌特色保护情况
1.历史文化保护情况。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管理情况。
2.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城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情况,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情况,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情况。
3.园林绿化队伍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人才引 进情况,持证上岗情况,技能竞赛组织情况,精神文明及行风 建设情况,作业人员防疫安全保障情况等。
四、工作责任要求
(一)加强规划编制修编
按照要求,及时编制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动态协调衔接。尽快编制《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且必须保证相关内容具体、详实。
(二)抓紧摸清底数现状
对照建城〔2022〕2号文件要求,摸清城市绿化总量及各类绿地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要尽快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城市绿地遥感测评,规范编制遥感测评报告;要尽快排查当地城市绿地数量、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化均衡性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对相关城市绿化数据进行矢量化,并录入本市数字园林信息系统。
(三)全力补齐问题短板
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实施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工作,尽快补齐工作短板。要根据实际,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一批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提质升级。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推进,尽力克服困难按时保质完工。
(四)系统加强科学绿化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7号要求,切实推进实施城市科学绿化,加强城市绿化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 坚决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和原有绿化,守住城市生态保护底线。要加大对居住小区绿地等附属绿化保护的动态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杜绝违规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问题发生。
(五)规范报送申报资料
由市园林服务中心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对照建城〔2022〕2号文件要求,规范整理形成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申报资料,突出创建特色,每项工作情况及指标数据均要有详实资料、台账支撑。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7号).pdf
侯马市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复审任务(自查)分解表.xlsx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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