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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81012790572U-2/2022-00008
标     题: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2-11
文     号: 侯政办发〔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02-1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
【字体: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新修订的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6日印发的《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侯政办发〔2017〕114号)同时废止。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9


                      (此件公开发布)


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1.4  事故分级

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1)。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侯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应急管理及救援处置等工作。有关行业领域市政府已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各专项预案执行。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成立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和分管工业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临汾银保监分局侯马监管组、武警侯马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侯马车务段、国网侯马供电公司、联通侯马分公司、移动侯马分公司、电信侯马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和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分级应对

国家、省、市、县四级指挥部分别负责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临汾市指挥部指挥,对事发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市、区)级指挥部予以配合;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的,由对事发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市、区)级指挥部指挥,临汾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的响应级别及应急救援需要,市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其职责是:执行市指挥部的命令、指示,代表市指挥部指挥事故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拟制并实施现场救援方案;根据现场需要,紧急调度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参加应急救援;现场险情恶化,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负责审定对外公布的现场事故信息;根据事故级别,组织或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事宜。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9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险需要,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

2.3.1  综合组

组    长: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事发地乡(办)及其相关部门。

职    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  抢险救援组

组    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侯马公路管理段、事发地乡(办)等。

职    责:掌握事故动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灾情侦察、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

2.3.3  技术组

组    长:对事故发生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根据具体事故由相关部门从各行业领域抽调有关专家组成。

职    责:掌握、研判灾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主要任务:研判灾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扩大措施建议。

2.3.4  医学救护组

组    长:市卫体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职    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市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2.3.5  环境监测组

组    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监测,对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对策建议,制定事故造成的大气、水源或土壤污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市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2.3.6  社会稳定组

组    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的社会秩序维护、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3.7  宣传报道组

组    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事发地乡(办)及宣传部门。

职    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引导舆情。

2.3.8  应急保障组

组    长:事发地乡(办)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气象局、侯马公路管理段、国网侯马供电公司、联通侯马分公司、移动侯马分公司、电信侯马分公司及相关部门。

职    责:组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2.3.9  善后工作组

组    长:事发地乡(办)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教科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职    责: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3  风险防控

应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行政区内重大安全风险,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检查执法,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4  监测和预警

4.1  监测

应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安全风险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检查执法、企业报送的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同时,与能源、自然资源、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及共享机制。

4.2  预警

应急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内重大安全风险监测、监控信息。经研判认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相关自然灾害信息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及企业采取针对性的防止措施。同时,应急部门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应急部门、相关部门视情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预防性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除前或者控制、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立即报告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及相关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事发地应急部门及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市应急局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上报事故信息,跟踪和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5.2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市、县(市、区)政府及应急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5.3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3)。

5.3.1  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响应,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同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协调增派有关救援力量,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5.3.2  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长、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市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灾害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行动。

(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为救援工作创造条件。

(4)加强灾区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5)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

(6)组织展开人员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7)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

(8)及时、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9)按照省、临汾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

(10)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省应急厅、临汾应急局以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5.3.3  一、二级响应

符合一、二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市安委会主任)报告,并建议启动一、二级响应。经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一、二级响应。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组织事发地乡(办)、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立即向省、临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在国务院、省、临汾市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3.4  响应调整

市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故情况变化,结合救援实际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3.5  响应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经有关专家分析论证,认为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可以结束的,经应急指挥部现场确认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指挥部宣布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救援力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护队伍和企事业单位人员。

6.2  资金保障

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准备。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及时落实各类应急费用,事发地乡(办)负责统筹协调,并督促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6.3  其他保障

事发地乡(办)对应急保障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乡(办)负责组织,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7.2  调查评估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各级政府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  附则

8.1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年10月16日印发的《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侯政办发〔2017〕114号)同时废止。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

          4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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