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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81012790572U-2/2023-00029
标     题: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侯马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成文日期: 2023-08-28
文     号: 侯政办发〔2023〕29号 发布日期: 2023-09-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侯马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8月28日

侯马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市农业农村局、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汾市水利局、临汾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临汾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临环发〔2022〕32号)文件要求侯马市先行先试,在“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解决我市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治理范围

本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范围包括排查发现的所有黑臭水体,结合水体实际情况治理时适当向上下游延伸。

二、进度安排

按照黑臭水体三类情形分阶段实施治理,全部工作于2024年底前完成。

三、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治理。摸清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明确治理优先顺序,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实行动态清单、逐一销号”,全面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因地制宜,系统整治。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特征与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状况、污水规模和民需求等,合理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见效快,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的治理模式。

合理施治确保安全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清淤底泥随意堆放,鼓励底泥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对于有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水体,妥善处理清淤底泥,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长治久清,群众满意。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相关单位和部门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通过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在所在村公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排查结果、整治情况监督举报。

四、农村黑臭水体分类

按照群众反映强烈程度,距离浍河、汾河远近,可能入河,水体面积大小等情况,全调查发现34处农村黑臭水体及疑似黑臭水体(具体情况见附表)可分为三类情形。

(一)群众反映强烈或水体距离汾河、浍河500m之内,可能入河的。此类情况有牛村、马庄村、观庄村、西里村、宋郭村、汾上村、小韩村、上平望村、史店村、乔山底村、程村、东南张村、西南张村、凤城村、南杨村、城小村。

(二)暂时没有收到群众反映,但距离村民房屋200m之内或距离汾河、浍河500-1000m之间的。此类情况有小里村、张村、大李村、大南庄村、虒祁村、张王村、南上官村、北王村、上马村、上院村。

(三)暂时没有收到群众反映,但距离村民房屋200m之外,或距离汾河、浍河1000m以上的。此类情况有西高村、东高村、东台神村、西台神村、下平望村、卫家庄村、复兴村、林城村。

五、治理方案

根据黑臭水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治理方案:

(一)2023年6月18日至2023年8月31日,开展实地调查,制定治理计划。围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按照“一水一策、一水一方案”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清单及路线图、时间表。

(二)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分批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第一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第二类2024年6月3日前完成治理第三类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各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如在2023年9月之前不能完工,则必须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附表中制定的临时措施。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河长制体系向村庄延伸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湖的河长要切实履行责任,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强化村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发挥村民主体地位,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接受公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乡(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建立清单,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指导列入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的农村,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及河道岸坡修复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各乡(街道)负责落实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时限要求完成,有条件的可聘请第三方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分析判断、实施进度和治理标准进行业务指导。

(二)扎实治理推进。各乡(街道)要以村为单元,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要求,优先对治理后的农村黑臭水体周边生活、养殖等污染源实施全量收集,清除沟河上生活污水排污口,切实做到控源截污,切断污染源头。

(三)健全管控机制。各乡(街道)要结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任务,逐步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村两委治、管责任,强化村民监督作用和维护责任。实施动态监管,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清单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将整治后的黑臭水体纳入常态化巡护体系,对水质异常变化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杜绝黑臭水体“返臭”现象。

(四)强化督查考核。乡(街道)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督查推进,每季度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督查推进情况。市水防办将适时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以及长效管控机制落实情况检查核查,对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和治理进度慢、质量差等问题进行通报,对思想不积极、态度不端正和进度明显滞后的乡(街道)进行预警或约谈。同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考核。

附件:侯马市农村黑臭水体及积存水基本情况及整治措施一览表

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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