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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81012790572U-2/2023-00022
标     题: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侯马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成文日期: 2023-07-27
文     号: 侯政办发〔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08-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净城行动
【字体: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侯马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侯马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侯马市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实施市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市区PM10浓度,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参照《临汾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市区2023年PM10浓度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责任分工

(一)施工工地扬尘整治

1市住建局:承担施工工地扬尘整治行业主管责任;对市区新建、改建、扩建工地和拆除活动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牵头负责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负责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措施,组织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住建部门联网;负责所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和拆除活动落实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措施。

2侯马经济开发区:负责所辖施工工地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措施,组织所辖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住建部门联网。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纳入市级储备库待建空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4市城管大队:负责渣土车辆和渣土消纳场落实扬尘管控。

5各乡(街道):负责辖区内居民自建房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二)道路扬尘整治

1市环卫中心:责全市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的清扫抑尘和两侧人行道、配套公共设施清洗保洁等工作。严格落实市大气办《关于强化道路精细化保洁工作的通知》(侯气指办函〔2023〕10号),落实各时段各类保洁措施。外围重点道路包括:大上线、合欢街、高阳街、晋都西路等。

2市园林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各公园、绿化带的清扫抑尘和清洗保洁等工作。

3各乡(街道):责辖区内背街小巷的清扫抑尘和道路两侧沿街门店前清洗保洁等工作。

(三)城市大清洗

1市住建局:牵头全市大清洗工作,负责本单位及所辖施工工地和围挡外侧20米范围大清洗工作。

2侯马经济开发区:负责本单位及所辖施工工地和围挡外侧20米范围大清洗工作。

3各乡(街道):负责本单位及辖区范围居民小区大清洗工作。

4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辖企业大清洗工作。

(四)裸地整治

1侯马经济开发区、市住建局:分别负责所辖施工工地涉及的裸地整治。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市区纳入市级储备库待建空地裸地扬尘整治。

3各乡(街道)负责辖区内除征收储备土地涉及裸地和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整治裸地以外的其他裸地整治。

(五)出入市区运输车辆扬尘整治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职责负责出入市区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和密闭苫盖等抑尘措施整治。

三、整治标准

(一)施工工地扬尘整治

施工单位要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加强易扬尘工序和施工阶段扬尘治理管控,监理单位要编制施工扬尘监理细则,加强施工扬尘监理。施工工地要严格达到以下4项标准要求。

1“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

2防尘网苫盖要求。满足不低于2000目要求

3工地围挡外侧道路。工地围挡外侧20米范围道路积尘量不高于2克/平方米。

4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配套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住建部门联网。

(二)道路扬尘整治

道路公路清扫要分别达到以下2项整治标准要求。

1.“以克论净”要求。重点区域(包括省控站、乡办站)周边200m范围内道路积尘不高于2克/平方米;市区内主次干道、站点周边3km范围内道路积尘不高于5克/平方米;市区外围的国道、省道道路积尘量不高于10克/平方米。

2清扫保洁频次。市区内,重点区域周边500米内道路每天冲洗、湿扫分别不少于4次,500-2000米内道路每天冲洗、湿扫分别不少于2次;其余区域每天湿扫不少于1次。特殊时段服从市大气办精准调度,调整作业频次。

(三)城市大清洗

城市相关区域大清洗要分别达到以下3项整治标准要求。

1道路、两侧绿化带及其他公共设施。道路达到“以克论净”标准要求,绿化带及其他公共设施恢复本色。

2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地面和楼顶做到无可视积尘、拐角处无存尘,绿化带做到恢复绿植本色。

3施工工地。硬化地面无可视积尘,围挡外侧20米范围道路积尘量不高于2克/平方米,对刮风等原因引起的苫盖不到位问题重新苫盖,确保全面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

(四)裸地整治

按照可硬化的全部硬化、不能硬化的实施绿化、无法硬化绿化的进行围挡封闭并使用不低于2000目绿网苫盖的先后顺序,实施整治。

(五)出入市区运输车辆

渣土运输车辆全部使用全密闭新能源车辆,其他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苫盖到位,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车辆通行证。

(六)商铺单位门前整治

对国省干道两侧商铺单位门前裸地裸土进行清理平整,实施地面硬化、清扫和绿化,达到“硬化、净化、绿化”三化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街道)、侯马经济开发区、市住建局、市城管大队、市自然资源局等要确定施工工地、裸地扬尘整治的监管责任人员,实施专人监管。市环卫中心要对市区道路扬尘整治实行“街长制”管理,一街一长,责任到人。市住建局要对城市大清洗区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网格界限、范围和责任人员。

(二)全面巡查检查。市大气办要对净城行动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对市区重点区域500米范围内的扬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每周检查不少于3次、500米以外的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拍照取证并登记在册。

(三)及时调度整改。市大气办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度,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紧盯空气质量站点、工地监测站点数据,发现PM10高值立即调度相关责任主体排查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结果,对数据未好转或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持续进行调度,直至数据好转、整改到位。

(四)依法处罚到位。市住建局、侯马经济开发区要加大对所辖施工工地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扬尘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抄报市大气办。

(五)严肃通报问责。市大气办每周在“环保督察群”等微信群通报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等情况严格落实“触发即问责”要求,对达到《侯马市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量化问责办法》规定情形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处置。

(六)严格考核奖惩。扬尘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提高考核权重。对工作措施落实有力、扬尘整治考核优秀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予以加分奖励;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扬尘整治考核较差的,将予以扣减相应的分数,直至“一票否决”。

解读图片: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2023年净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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