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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81012790572U-2/2024-00006
标     题: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 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3-11
文     号: 侯政办发〔2024〕6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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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侯马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3月11 日 

侯马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整合我市国有资产资源,杜绝国有资产资源流失现象,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有资产资源运营效益,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以下简称“清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新机制,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各类国有资产高效利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摸清我市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底数及使用利用情况,建立存量资产项目台账,逐步形成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管理有效、监督有力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机制,科学处置存量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领导组,领导成员如下: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侯马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侯马支行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

1)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清查工作

2)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清查工作;

3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的清查工作并协助领导组对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清查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查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闲置的国有土地及原市属破产国企的土地,确定土地权属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5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领导组提供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资产信息;

6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园林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清查工作

7)市司法局提供清查工作的相关法律咨询支持侯马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国有资产资源盘活类别的甄别工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侯马支行负责提出国有资产资源的盘活措施建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财政局,建立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机关事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协同推进的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协调机制。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如下:

    

副主任卫青云

        任青虎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财政局市机关事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清查工作的收集、统计和汇总等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清查范围及特别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

(一)资产类

1.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城市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城市管廊、公园及广场等)等资产。

2市属国有企业低效闲置资产(含房屋、土地等),包括但不限于已出租、出借资产资源。

3.全市事业单位撤销、转企存量资产。

4.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所管理的已完工未竣工决算的资产或未登记入账的资产。

(二)资源类

1全市范围内的低效用地、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

2保障性住房及门店、车位等。

3市区城市基础设施、空间资源和户外广告媒体资源、城市道路内社会公共停车位资源等。

4滨河、环水面及其形成的沿线资源。

5可开发利用的农业、林地、水利资源。

(三)特别事项

1对已竣工决算但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先上报登记,随后完善产权手续。

2对未竣工的在建资产,先上报投入额,待竣工后完善产权手续。

3对证照不全、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存量资产,产权单位要积极主动申报,随后再协调办理有关问题,争取尽快达到处置条件要求。

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下属各单位的资产清查汇总上报工作。下属单位清查工作中政策界限不清、不能自行决策的,按照权限分级报主管部门决策。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清查工作领导报告。

五、开展全市清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清查工作由市清查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工作。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开展摸底排查2024年1月11—2024年2月28日

1.全面部署清查。根据市清查工作领导组安排部署,制订具体方案下发至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1月11日—1月15日

2.系统摸底排查。按照不同的资产资源分类,由资产资源占有使用和管理单位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上报领导组办公室。(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9日

3.进行重点筛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台账,对重点国有资产资源开展筛查。(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8日

(二)提出我市国有资产资源综合利用意见建议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

由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重点筛查结果,提出我市国有资产资源综合利用初步意见,上报市清查工作领导市清查工作领导组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征询意见,审定后形成我市国有资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上市委政府

、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有关要求的具体实践,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查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清查工作作为规范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切实做好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

(二)认真履职,全力推进。此次清查工作涉及面广、资产清查量大、情况较为复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清查、核实、登记上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清查表》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确保数据结果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资产资源的交易和收益监管,建立健全存量资产台账,形成国有资产资源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通过清查存量资产资源,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新增有效投资;对于市属国有企业,重点通过清查存量资产资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资产资源情况,不得出现弄虚作假和瞒报、隐匿、转移资产、截留私分或抵缴租金收入等违纪违规行为。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清查表》


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清查表

行次

主管

部门

单位

名称

资产所属类别

数量

(或面积)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备注

房屋建筑物

土地

城市基础设施

(管廊、道路、桥梁、广场、公园)

特许经营权、停车场、冠名权或户外广告媒体资源等无形资产

所属企业或团体协会资产

























































































































文件解读: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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