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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11140981012790572U-2/2024-00003 |
标 题: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侯马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 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文 号: | 侯政办发〔20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 题 词: |
市直各相关部门、国网侯马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晋发〔2019〕35号)、《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空规办〔2022〕3号)、《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山西省2023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空规办函〔2023〕1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侯马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晋南城镇圈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山西省重要的陆港口岸和先进制造基地、以晋文化为特色的山水公园城市”的目标,坚持以“一屏两廊两区、一核双轴四组团”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相关管控要求为基准,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强化“一盘棋”意识,切实做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实现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管理,切实推进我市“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落地。
二、工作任务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成果中涉及空间的内容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是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特定功能空间细化安排后传导至详细规划的载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重要性,选优配强规划编制工作力量,积极申请编制经费,按照“侯马市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有序组织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作为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点
(一)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控
1.明确清单任务。为规范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2023年7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据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晋国土空规办〔2022〕3号文件精神,围绕省级专项规划建议清单(5类58个),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形成了我市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18个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函,最终确定编制55个专项规划,编制主体涉及全市17个行业部门(侯马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详见附件)。
2.建立增补机制。对未列入目录清单的空间类专项规划(各部门的发展建设规划不进入清单管理范围),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管理,但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确需编制的,有关部门应当向我市政府提出增补申请,并附相关申请材料,经我市政府同意后开展编制。申请材料包括:一是规划名称、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期限;二是规划编制依据、目的和必要性;三是规划编制主体、经费预算和来源、进度安排;四是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符合省级、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
3.实行动态调整。为保证专项规划编制顺应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实施动态维护机制,每年年底前相关部门将需要调整的专项规划向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我市政府同意后,上报山西省、临汾市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备案,核查通过后,将最终调整后的专项规划更新目录清单下发相关部门。
(二)严格按照编制技术要求和审查流程,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要以总体规划为基础,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战略、总体目标、空间布局、约束指标、重大政策等强制性内容。一是要严格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底图由我市自然资源局统一提供,正式图件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面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采用“国家标准分带”;二是要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和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及相关管理规定;三是规划编制成果中应包括空间利用的专门篇章和图件,涉及项目布局的要明确用地矢量坐标,并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相关约束性指标及重大项目予以落实。
四、审批要求
建立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实行“管什么就批什么”,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向审批机关报批前,应当经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规性及“一张图”衔接性审查。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审查专项规划是否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总体规划目标定位和相关建设标准的要求等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出具合规性审查同意意见,作为规划报批要件,由组织编制的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审批,未开展审查或者经审查有冲突的,不得报批。经批准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市自然资源部门纳入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五、工作安排
(一)基础设施类、公共设施类、公共安全类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资源保护利用类、城乡发展类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市财政局年度预算要落实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本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目录清单,将作为预算和拨付经费的依据,保障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的顺利进行。
附件:《侯马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侯马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专项类别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资源保 护利用类(13项) | 1 | 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 | 市林业局 |
2 | 林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 | 市林业局 | |
3 | 草地保护修复规划 | 市林业局 | |
4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 市水务局 | |
5 | 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
6 |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
7 | 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
8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
9 | 文物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 | 市文旅局 | |
10 | 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 | 市文旅局 | |
11 | 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12 |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涉及空间) | 市住建局 | |
13 |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临汾市生态环境侯马分局 |
专项类别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基础 设施类 (20项) | 14 | 供电专项规划 | 国网侯马供电公司 |
15 | 加油设施(站)布局专项规划 | 市商务局 | |
16 | 通信专项规划 | 市工信局 | |
17 | 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水务局 | |
18 | 低碳专项规划 | 市能源局 | |
19 | 农村路网及附属设施专项规划 | 市交通局 | |
20 | 城区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
21 | 城市竖向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
22 | 加气站布点专项规划 |
| |
23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24 | 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25 | 给水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26 | 雨水防涝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27 | 污水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28 | 再生水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29 | 供热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30 | 燃气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31 | 环卫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32 | 绿道与慢行系统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33 | 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专项类别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公共 设施类 (9项) | 34 | 商业网点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商务局 |
35 |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 | 市教科局 | |
36 | 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卫体局 | |
37 |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卫体局 | |
38 |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民政局 | |
39 | 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民政局 | |
40 | 社会福利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民政局 | |
41 | 社区服务中心布局专项规划 | 市民政局 | |
42 | 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市文旅局 |
专项类别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城乡 发展类 (6项) | 43 | 社区生活圈划定专项规划 | 市民政局 |
44 | 城市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专项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
45 | 侯马市交通物流发展规划 | 市发改局 | |
46 | 全域旅游发展布局专项规划 | 市文旅局 | |
47 | 住房保障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
48 |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专项类别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公共 安全类 (7项) | 49 | 消防专项规划 | 市消防大队 |
50 | 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 | 市发改局 | |
51 |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
52 | 公共安全卫生专项规划 | 市卫体局 | |
53 | 危化品仓储布局专项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
54 | 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专项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
55 | 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备注:专项规划名称为参考名称,各部门可深化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名称,也可将同类别专项规划合并或将同一个专项规划进行拆分,使专项规划更具针对性。
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侯马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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