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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11140981012790572U-2/2025-00009 |
标 题: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侯马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文 号: | 侯政办发〔20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 题 词: | 城乡建设 |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侯马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4月18日
侯马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能力和企业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临汾市决策部署和侯马市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和标准化建设,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运行水平,实现城镇管道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专业化整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侯马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四、经营现状
我市现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1家。截至2024年底,全市天然气管线总长720公里,其中,中压管线108公里,低压管线612公里。已安装天然气居民用户78442余户,已开通使用61450户,工业用户24户、商业用户382户,城市建成区全覆盖,32个农村接通天然气,2024年全市用气量3357万立方米。
五、工作任务
(一)推动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按照临汾市要求和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实施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优胜劣汰和退出机制,推动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优化管道燃气企业经营主体。
(二)严格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即日起至全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结束前,原则上暂停现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不再对现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延续、变更的除外),鼓励现有燃气经营企业以重组整合等形式取得燃气特许经营许可权。
(三)推行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002-2017)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根据山西省住建厅印发的《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要求,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企业标准化评级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
(四)提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成员单位要针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聚焦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户内隐患整改等重点领域和管道定检、智能监控、客户巡检、抢险应急、三强制改造等重点环节,形成常态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机制;督促指导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打造集约化运作、数据共享、精准高效的智慧燃气平台,切实提高燃气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实施管道燃气企业退出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并选择合法管道燃气企业进行临时接管运行,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
(六)制定完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针对实施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舆情、信访等风险,各成员单位要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置企业整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明确应急处置机制、应对流程、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风险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处理和解决问题。
五、实施步骤
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整合筹备阶段(2025年4月底前)。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整合实施阶段(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底前)。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评定、不良企业退出以及企业整合工作,推动我市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结合自身职责,分析总结整合改革经验做法,将工作成果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管道燃气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组织协调,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强大合力,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专业化整合工作,确保在既定时限内完成整合任务。
(二)强化督导调度。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专班要实时跟踪督导,采取调度通报、督促检查、提醒建议、重点约谈等方式,有力推动整合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导致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进展滞后、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情况及时予以督办。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各项工作,把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履行安全监管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同时,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兼顾好企业合法利益,确保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依法有序平稳推进。
(四)注重氛围营造。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进行正面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积极畅通诉求渠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防范化解好各类矛盾问题,切实给全市燃气用户提供一个安全可靠、服务优质的用气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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