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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侯马市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侯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侯马市世纪佳园住宅小区和侯马市新华书店储藏物流中心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文 号: | 侯政函〔2021〕15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 题 词: | 安全生产监管 |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侯马市世纪佳园住宅小区和侯马市新华书店储藏物流中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请示》(侯应急发〔2021〕9号)已收到,同意将侯马市世纪佳园住宅小区和侯马市新华书店储藏物流中心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有关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法律法规进行隐患整改督办,担当作为,扎实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批复!
侯马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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