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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11140981012790572U-2/2020-00034 |
标 题: |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06-23 |
文 号: | 侯政办发〔2020〕47号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管 |
新田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公司: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2019〕70号)及临汾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20〕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基本完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下而上,共同缔造。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发动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群众自愿,政府引导。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计划。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人,配合做好工作。
(三)突出重点,响应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为切入点,顺应居民期盼,服务居民需求,重点解决影响居住功能、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居民反映迫切的问题。
(四)建管并举,注重长效。按照改造与管理并重的要求,明确改造后小区实行的管理方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专业化、常态化,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主要是指我市建成区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成、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 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二)改造内容
1.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
2.小区的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
3.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等城镇基础设施;
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老旧小区内配套设施改造的同时也支持部分建筑本体外立面改造;
5.原则上不支持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老旧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四、资金筹措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鼓励通过业主自筹、财政补助和社会投资等方式多元化筹集改造资金。
(一)业主出资。不同的改造项目对居民有不同的出资比例要求。居民资金来源主要有:
1.由居民根据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2.已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居民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3.小区公共停车、广告等公共收益,经居民同意,可安排用于改造;
4.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二)财政资金。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时,由发改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报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申请。财政部门要本着“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 做到中央预算内投资专款专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社会投资。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区域的既有资源,积极培育市场运营主体,通过多渠道融资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经营单位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改造。
五、实施程序
(一)摸清底数。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承担起老旧小区改造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对辖区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建立台账。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台账,摸清各辖区老旧小区的建设年代、存在的突出问题、居民改造需求等情况,建立项目储备库,为项目实施及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打好基础。
(三)制定计划。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和小区居民改造意愿等,组织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财政评估。坚持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计划任务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之内,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五)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由老旧小区改造领导组具体负责实施,施工建设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侯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梁明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建成 市住建局局长
郝文盛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房彦俊 市财政局局长
赵振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惠敏 市民政局局长
高 松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李建华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高晓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梁 浩 新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卫建辉 路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卫晶霞 路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广玉 浍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海林 张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 伟 上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由以上单位分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赵建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照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立工作专班,由各单位抽调一名同志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日常综合统筹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市级统筹指导协调,街道社区具体运行,市直各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现将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新田乡及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征求居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
市住建局:协调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完善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负责指导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配套基础设施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
市财政局: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做好项目建设财政能力评估工作,会同住建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协助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
市民政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社区配套用房使用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审查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规划,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装电梯的告知办理、安装监督检验以及安全监管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供电、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电视等单位,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管线改造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增强责任意识,顺应群众期盼,真正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来推进,务必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社区基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参与氛围,畅通参与渠道,引导老旧小区居民自觉主动参与改造工作。
(三)加快手续办理。各乡、办要加快所辖区域内改造项目的可研、立项、招标、施工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切实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同时抓住当前政策机遇,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积极申报项目,为后期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打好基础。
(四)加强协调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全力以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保证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切实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好。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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