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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81012790572U-2/2020-00012
标     题: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3-23
文     号: 侯政办发〔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0-03-31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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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现予印发。各乡办、相关单位要遵照执行,认真组织实施。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侯马市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临汾市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意见》《侯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工程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临汾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通过在全市继续实施城乡清洁取暖工程,有效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强市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为辅,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2020年对全市34个自然村和1个集镇区11953户、119.43万余平米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其中:集中供热改造28个村和1个集镇区、107万平米、10913户及城市个别新建小区,“煤改电”改造6个村、12.43万平米、1040户。10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清洁取暖全覆盖。具体是:

(一)集中供热工程

28个自然村和1个集镇区10913户、107万余平米及城市个别新建小区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分别是:

新田乡:白店村、牛村、汾上村、马庄村、宋郭村、西侯马村共计6个村;

高村乡:虒祁村、东高村、东台神村、西台神村、西贺村、小韩村、上平望村、下平望村、西高村、张王村共计10个村及高村集镇区;

张村办:西里村、观庄村、褚村、张村、小里村、北坞村、大李村、大南庄村、太秦村共计9个村(其中北坞村、大李村、大南庄村、太秦村将工业余热供热改造为集中供热);

上马办:西阳呈村、东阳呈村、上院村共计3个村。

城市新建小区按实际情况实施。

(二)“煤改电”工程

对实施集中供热难度较大的上马办辖区内东南张村、西南张村、隘口村、卫家庄村、庄里村、斗龙沟村(含原马皮沟村26户),共计6个村1040户、12.43万余平米实施“煤改电”工程。

三、主要任务及时限

(一)城乡集中供热工程。在市集中供热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乡办牵头、部门协助、社区和村庄落实、供热企业推动、村民(居民)参与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

1.搞好调查摸底。各乡办组织村委(社区),对村民(居民)实施集中供热工作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召开两委联席会和村民(居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并入户摸底调查,充分征求意见,完善各种资料。此项工作由各乡办负责督促落实,于3月30日前完成。

2.加快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对实施集中供热的村(社区),各农村乡办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在4月10日前完成农村供热、供气、供水、排水“四合一”专项规划设计编制(已完成的项目不再编制);供热企业要在4月25日前完成一次管网图纸设计、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和规划、施工许可等各项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各乡办、供热企业督促落实。

3.加快报批工作。各乡办、供热企业要将相关资料,按照宜早则早的原则,于4月25日前报集中供热工作指挥部审核(各乡办报批资料包括:各村、社区集中供热入户摸底调查汇总表,两委联席会和村民(居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工程资金落实情况,换热站用地、水、电的落实情况,集中供热二次管网设计图纸;各供热企业报批资料包括:新建、改建一次供热管网和换热站的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及新建小区接入集中供热的相关资料)。

4.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开辟集中供热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实施方案,加快联审联批。对集中供热项目,市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水务、应急(消防)、供电等部门根据职责,依规优先安排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用水、用电等手续,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审。

5.加快管网配套建设。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新建、改建供热管网、换热站的建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新建换热站的土地使用指标;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负责新建换热站的水、电增容;供热企业负责建设一次供热管网、换热站,承建农村二次管网(包括管沟的开挖、回填、路面恢复)和计量表安装,因增容、增压后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确保增压后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供热效果达标。此项工作4月30日前开工,必须在10月31日前达到试运行条件,完成路面恢复工程;新建小区除一次管网、换热站以外的供热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建设。此项工作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各乡办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做好配合协调工作,保障工程正常施工并无偿提供换热站建设用地及配套水源、电源,满足供热运行负荷需求,负责村(社区)内二次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6.要科学论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热源配套设施建设。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热电联产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改造,进一步提高供热能力,保障城乡集中供热热源需求。

(二)“煤改电”工程。在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能源局、上马街道办事处和侯马市供电公司分别牵头,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要求,加快配电网新建、改造项目批复和施工进度,科学确定技术路径与取暖设备选型,提倡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1建立一户一册档案资料。由上马办事处牵头、侯马市供电公司配合,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组织“煤改电”村委会,提前建立一户一册档案,内容包括散煤清零承诺、设备选型购买合同、燃煤炉具拆除确认、设备安装确认等阶段性资料,此项工作已于3月1日开始;提前将“煤改电”用户明白卡发放至每户居民手中,内容包括电采暖政策、设备选型优劣势对比、安全使用提醒等,此项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

2加快配电网新建和改造进度。由国网侯马市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向上级单位报批的“煤改电”配电网新建和改造项目,要紧盯报批过程中的可研、设计、评审、投资计划、招标等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度,指定专人提前介入,及时掌握和反馈项目报批情况、争分夺秒推进项目报批进度。特别是在设计阶段,要充分征求村委会和居民意见,积极和上级沟通协调,科学、合理设计接户线路径和电表箱位置,建议电表箱位置距采暖设备安装位置户均不大于20米。国网侯马市供电公司在项目招标阶段完成后要立即按照10月15日前完工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整体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配套电网新建、改造、接户、通电任务。

在工程实施前期及过程中,对沿线交叉跨越、路径选择、杆坑占地等问题,由涉及到的新田乡、高村乡、上马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协调解决;对工程实施前期需办理的线路规划审批、施工建设审批手续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简化程序、开辟“煤改电”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尽快办理;对“煤改电”涉及到各村的新增变台位置、杆坑位置,由上马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

3尽快组织设备招标安装。由上马街道办事处组织“煤改电”各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到已实施“煤改电”的村或周边地区进行考察调研,组织设备供应商向村民集中展示产品、讲解性能,确定以空气源热泵供暖为主的多种取暖设备选型供村民选择,于4月20日前完成。由市能源局会同上马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单位组织入围设备供应商按法定程序进行设备招标,于5月10日前完成。设备供应商须是各项资质齐全、每批次设备供应到货能够满足50户的生产厂家,并承担电表箱到设备安装位置的入户线及漏电保护器等辅料的购买和安装,负责用户原有燃煤炉具的拆除并运至村委会指定地点。“煤改电”取暖设备由用户自主选择,设备供应商统一安装。用户确定设备安装后,与其设备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设备供应商于中标通知书下达后20日内开始安装,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期间,市能源局会同上马街道办事处对“煤改电”设备安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

4严把竣工验收关口。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市能源局会同上马街道办事处,对“煤改电”用户的户主信息、取暖面积、设备型号和拆除燃煤锅炉、燃煤炉具等信息进行登记,完善一户一册档案。由市能源局会同上马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供电公司及用户五方签字确认验收,并在各村公示验收结果。

5落实好设备和电价补贴政策。列入“煤改电”计划的用户,电取暖设备由政府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拆除上缴燃煤锅炉和燃煤炉具的每户3200元;凡列入今年“煤改电”改造计划的农村、农户,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完成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相关补贴政策。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用户支付除补贴资金外的剩余款项。“煤改电”用户财政补贴,由市能源局会同上马街道办事处依据验收和公示结果,报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财政局和审计局。经审核后,补助资金直接划拨到“煤改电”供应商指定账户。列入2019年—2021年度“煤改电”计划的用户,电价补贴为取暖季电采暖价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9〕458号)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在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组和城乡集中供热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各乡办、各部门按照已明确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阳光运作,廉洁施工,稳步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质量安全

各乡办和有关部门要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乡办、有关部门和供热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安全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万无一失。

(三)坚持依法依规,坚决守住底线

工程招标、财政资金使用等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阳光运作。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跟踪监督、跟踪问效,确保工程运作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精心周密部署,严格督查问责

各乡办、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对于工作消极,不尽心履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对于故意设置障碍影响工程顺利进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城乡清洁取暖这一民生、民心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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