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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22
文     号: 侯政办函〔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04-2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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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建立侯马市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口径规划、统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统筹推进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水务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根据特定事项可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市水务局为牵头单位。

三、职责分工

市水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议事事项落实。负责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违法违规项目查处;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全口径统计。

市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2〕69号),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同市水务局通过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推动水土保持问题整改。

市财政局: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本级水土保持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按时把审批环节的相关内容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向市水务局推送方案;负责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立项、初设批复等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定期向市水务局反馈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农业农村水土保持责任,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工作部署,在农田建设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配合市水务局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全口径统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开发、土地复垦、矿产资源开发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配合市水务局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全口径统计。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植树造林、育林等生态修复工作,配合市水务局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全口径统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配合市水务局开展房地产及市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领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配合市水务局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工作组织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分管水务工作副市长担任,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会商制度。由召集人召集,每年召开1-2次会议,听取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统计、分解下达各部门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等相关事宜。

(三)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就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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