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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侯马市泽言果蔬超市经销的(螺丝 椒尖椒 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2022-11-29    来源:侯马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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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领取的蔬菜(螺丝椒、尖椒、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3日抽自侯马市泽言果蔬超市经营的蔬菜(螺丝椒、尖椒、姜),经钛和中谱检测技术(山西)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检单位立案调查。经查,侯马市泽言果蔬超市经营的蔬菜(螺丝椒、尖椒、姜)从农村地里直接进的,购进的螺丝椒1.03公斤 ,尖椒5公斤,姜10公斤,货值170元;抽样螺丝椒1.2公斤 ,尖椒1.2公斤,姜1.355公斤其余14公斤已销售完,无法召回。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事实。具体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以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70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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