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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2-10-27    来源:侯马市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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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构筑牢固安全教育体系,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主要任务

1、做好开学初、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演练)周”,各学校要积极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寒暑假放假前,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与学生及家长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2、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化。确保安全教育课程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和考核“六到位”。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具体要求,上好各年级安全教育课。学科教师要将安全教育贯穿到学科教学当中。

3、落实安全演练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的要求,同时要结合“安全教育(演练)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开展相应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

4、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利用升旗仪式、校会、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等活动以及线上教育教学、微信推送等方式开展集体安全教育,在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位置建立安全常识宣传阵地,运用校园广播、电子屏、音像资料、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等现代教育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临汾市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平台安全教育课程。要结合典型事故事例开展安全教育,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学生、家长、教师入心入脑,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5、抓好季节性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冬春季森林防火、春秋季防传染病、夏季防食物中毒和防溺水、冬季滑冰溺水、交通安全、消防、毒品预防、爱路护路、危险化学品、防治学生沉迷网络游戏、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及我市“安全教育周”活动期间,结合本校实际,紧紧围绕主题开展教育活动,并突出学校特色,注重实际效果。

7、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到学校日常管理当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增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8、各校要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

9、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专题家长会,及时向家长介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将安全教育和培训延伸至学生家庭,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确保周末、节假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提醒,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定责任书或家长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加强家庭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校外安全。

10、学校要主动联系公安、地震、消防等有关部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指导学校安全、科学、高效地开展各种安全演练活动。

、工作要求

1、各校要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理清每个岗位安全责任,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2、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将日常教育与季节性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时效性;将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相结合,增强教育实用性;将教师教育与学生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全员性;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连续性。

3、各学校要积极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努力拓宽安全教育途径,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4、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过程性资料积累工作。及时保存各类活动的文稿、照片、视频等,整理分类入盒入柜,妥善保存。

5、教科局将对各校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安全教育工作不重视、教育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及负责人,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侯马市教育科技局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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