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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教基函〔2023〕13号)精神,及临汾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主题
倾听儿童,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9日在太原市举行启动仪式,5月20日—6月20日开展活动。
三、宣传重点
围绕近年来基层幼儿园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实践探索,聚焦基层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问题,引导幼儿园深入聚焦保教实践的薄弱环节,将科学观察了解幼儿作为转变教师观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1.如何发现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有意义的学习;
2.怎样回应、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
3.结合实际,分享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对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真情实感。
四、活动要求
1.精心安排部署。各园要把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结合本园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本次活动。要围绕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认真谋划,确保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2.把握正确方向。各园要坚持科学导向,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宣传内容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在推动宣传月活动中,各园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防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介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宣传月名义推销商业产品,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性和虚假广告宣传,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3.积累实践案例。本次宣传月征集幼儿园教师坚持以幼儿为本,在日常保教工作中倾听理解幼儿、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引导幼儿园教师注重在日常保教实践中积累视频案例,聚焦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能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展示的经验做法能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
4.深入宣传报道。各幼儿园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放日、家长讲座、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创新形式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科学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切的疑虑和焦点,营造共同观察了解、解读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
5.全面总结评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园应以各种形式做好活动记录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评估活动效果并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6.做好安全保障。宣传月中无论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幼儿园要制定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职责,保障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不能进行有损师幼身心健康的活动。
6月18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方案、总结、过程性有关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幼小衔接的典型案例等材料报教科局幼教中心。
侯马市教育科技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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