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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军申请坐落于侯马北南同蒲线旧路基西侧(现坐落:侯马市侯北路南三巷3号)侯国用(2000)字第1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继承登记。该宗地面积为238.7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165.10平方米,权利人为刘尚珍、王引清。现刘尚珍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认该土地及房屋刘尚珍的遗产份额由刘利军一人继承。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书面材料到程王东路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12号窗口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57-408426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为刘利军办理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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