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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侯马市汾河流域汾河干流及浍河侯马段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农村污水处理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2024-08-06    来源:侯马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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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申请“侯马市汾河流域汾河干流及浍河侯马段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农村污水处理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位置:侯马市大李村、张王村和南上官村,用地总面积0.4499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三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是:大李站0.2499公顷(处理规模500m3/d,采用二级处理模式,建设内容主要有生化池、MBR设备间、一体化泵站、回用水泵房、巴氏计量槽、值班室、在线监控室和除臭装置等);南上官站0.1公顷(处理规模350m3/d,采用二级处理模式,建设内容主要有综合用房、一体化泵站、阀门井和其他设施);张王站0.1公顷(处理规模160m3/d,采用二级处理模式,建设内容主要综合用房、一体化泵站及设备、调节池和污泥池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公示。

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护股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6日

1、来信来访:侯马市自然资源局 程王路26号

2、联系电话:0357-421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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