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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装备制造业。发展以精密铸造为基础,以汽车、机械零部件及机电装备等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 (二)医药生化业。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发新剂型、新品种,发展中药材饮片加工、浓缩提取,发展生物化工,发展保健药品食品,发展医药物流配送。 (三)农副产品加工业。鼓励进行规模化养殖、种植和加工,开展蔬菜、干鲜果等特色产品的深加工,开发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四)轻工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服装、日用产品、生活机械、家用电器、工艺品、首饰等轻工产品的加工制造。 (五)高新技术产业。 (六)旅游文化业。鼓励以多种形式开发和经营娱乐中心、风景区、城市花园、会展中心等项目。 (七)服务业。鼓励开办金融、证券、中介、服务咨询等机构,开展设计装饰、社区服务等业务;鼓励改造和提升我市的市场、购物中心、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大型流通企业。 (八)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中外客商在城市扩张、城区道路、河河治理、生态建设工程及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方面投资基础设施。 (九)企业产权(股权)转让。鼓励中外客商参股、控股或整体收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部分民营企业的产权(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