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1001650-1号 网站标识码:141081000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侯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各党(工)委、党组,市直各部、委、局、办、总公司(中心),各人民团体,驻侯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侯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2022年全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进一步营造全市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省、临汾市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今年我市将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继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就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4日(周日)至12月10日(周六)
二、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四、重点宣传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2.习近平法治思想;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4.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5.宣传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一次高水准的法治培训讲座。为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律素养,提升其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特邀请山西天元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春学为我市领导干部在省级法治教育基地彭真故居进行专题法治讲座。(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二)举办“宪法宣誓”活动。为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拟在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彭真故居组织举办全市科级干部集中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大、市司法局、彭真故居 )
(三)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各级各部门通过现场旁听或在中国旁听庭审网观看庭审视频的方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运用“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模式,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
(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精神;利用已有阵地强化宣传,有条件的单位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小视频;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开展线上宣传,做好指尖上的普法,推动宪法入脑入心。《今日侯马》编辑出版“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专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 )
(五)广泛深入开展“宪法七进”活动。
宪法进机关活动。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牵头单位:各乡(街道)、市直各部门)
‚宪法进网络活动。
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利用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网络媒体开展法治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融媒体中心)
ƒ宪法进校园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一堂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课,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牵头单位:市教科局、团市委)
④宪法进军营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团队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牵头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⑤宪法进农村活动。针对基层群众发挥需求和关注的民生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相关内容,宣传与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⑥宪法进社区活动。针对社区群众的法治需求,深入开展“宪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提升基层治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⑦ 宪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等。(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认真实施,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要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凝聚力量,确保全市活动取得实效。
(三)贴近群众需求,增强活动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善于运用群众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宪法精神走深走实。在公共场所摆放宪法读本、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等,让群众对宪法法律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四)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安全组织活动。严格按照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有关普法活动,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确保组织活动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情况、照片等影像资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合欢街法院西楼一层)。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利钢
联系电话:0357— 4098866 15035786661
电子信箱:hmsfjpfbgs@163.com
主办: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1001650-1号 网站标识码:141081000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侯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