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市直各部门、各乡(办)结合实际先后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市委、市政府于2001年下发了《侯马市政务公开办法》(侯政办发〔2001〕91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内容、方法、标准、程序、监督、评议以及追究办法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已经有
一个好的开端。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要求,为了积极适应新形势,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塑造政府形象,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全市大经营战略格局和“四市”目标的实现,现就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临汾市政府推行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把政务公开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认识,高标准要求,大力度推进,加强宏观调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要以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为根本目标,把优化环境与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相结合,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加强监督,优化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三)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打造项目发展平台,兼顾其他方面。要突出抓好市级、市直各部门、各乡(办)工作的落实,重点是为全市项目发展搞好服务。
(四)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要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民服务,更直接地为民办事,做到符合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让人民群众高兴、满意、放心。
二、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的任务
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实施“三大工程”,推进政务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