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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侯马市“企业安静期”制度(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日期: 2025-09-18来源: 侯马市人民政府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侯马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企业安静期”制度(试行)〉的通知》(侯政办发〔2024〕27号)试行期延长至2026年9月3日,请抓好落实。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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