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临汾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工业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及工业能源节约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教育培训、人才智力引进、外事、外经、外贸、外资引进、利用等工作。负责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有关工作。负责政府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核。

    (十五)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未授权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指导。

    (十六)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通过统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十八)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收入分配政策和指导意见,指导监督监管企业落实工资分配政策。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2.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审计股)、运行监测服务股、投资规划股(行政审批股)、技术创新与科技信息股、行业管理和安全股、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股。


办公地点:政府三楼东

负责人姓名:张春雨

办公电话:0357-4224219

工作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