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农业农村局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进一步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现就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可优选以往农民培育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统筹整合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1个。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

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无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二)热衷培训事业

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三)保障条件良好

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满足集中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四)管理水平较高

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占师资总人数不少于50%。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五)规章制度健全

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六)带动能力较强

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负面清单清零

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由县级出具证明材料。

三、申报资料

申请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的机构自愿申请,填写《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一式三份;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证原件),报农业农村局。

四、报送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2日

五、报送地址:侯马市农业农村局(侯马市浍滨街5号)

联系人:    李晓玲  孟怀燕

联系方式:   18035799767

电子邮箱:  hmnklxl@163.com

附件:

1.临汾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汇总表

2.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

                                              侯马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