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侯马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3月10日        


侯马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进一步消化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决定开展2023年度“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存量优先,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清理“批而未用”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二、清理范围

2009年至2019年已批准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以下简称“批而未供”土地)。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任务使全市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大幅盘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用地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高质量发展空间得到充分拓展

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任务,暂参照2022年度部、省规定的“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25%要求进行核算、确定,最终任务在省级分解下达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任务后再行调整。根据上级安排,11月底前完成全部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任务。

、工作步骤

安排部署阶段31-310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临汾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议,立即启动专项行动。

)清理处置阶段(311-11月30日)

市自然资源局对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逐宗摸清2009-2019年批次中“批而未供”土地批准时间、位置坐标、面积、利用现状、土地征收及未供原因等情况,逐宗地、逐项目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和清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消化处置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督促检查阶段(6月26日-11月30日)

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乡办和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和督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市政府高度重视“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管副主任、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侯马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具体人员组成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夯实工作基础。自然资源局要在全面细致梳理排查“批而未供”土地的基础上,逐地块、逐宗地、逐项目分析研判,坚持一地一策,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制定清理工作计划,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倒排清理工期,逐宗地逐项目制表、上图,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措施实、处置快、效果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用足用活政策。要按照“应征则征、不能征则退,应供则供、不能供则调,应建则建、不能建则收”原则,对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限期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尽快达到“净地”条件,满足必要的“通平”要求,加快土地供应;对已建成的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城市基础设施、道路、绿化等用地及其他违法建设的未供即用项目用地,依法完善用地手续;对因城市规划、政策调整及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批而未供”土地,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而未用土地撤回调整批文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105号,于6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完成撤回或者调整批文申报工作。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务必锚定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全面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专项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梳理排查“批而未供”土地底数和情况,拟定分类处置意见,牵头做好专项行动综合协调以及土地供应、规划手续办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土地征收、前期开发、闲置土地收回等所需资金;审批部门负责加快办理“批而未供”土地项目审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待供应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等工作;文旅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待供应土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工作;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工信等部门分别负责协调督促相关建设单位申报并配合完成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公路、铁路、水利等项目用地手续办理。

)构建长效机制。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63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入口关”,加强项目论证,切实提高土地批后、供后利用率,有效降低“批而未供”土地的风险,确保供地率始终保持在科学合理的区间内,真正将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附件

侯马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市政府协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员:各乡(办)、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林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