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上马街道办事处、张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侯马市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3823

侯马市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

一、指导思想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18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侯马市下辖5个乡办68个行政村,3.19万户农户,耕地面积12.8万亩。2022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73万亩,其中小麦12.16万亩,玉米10.57万亩,粮食总产量可达8.6万吨以上。截止2022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9.54万千瓦,各类农机具拥有量达到1555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649台,联合收割机253台,其中小麦联合收割机102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51增加常规作业机械数量和提高作业质量的同时,在农产品的初加工、储运、烘干、植保飞防等机械设施上也取得了较快发展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达92.47%。

全市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9家,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作业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开展了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半托管等多样化服务,但规模不大、管理不规范、能源浪费、经营效益差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制约着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三、项目目标任务

(一)项目目标。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并掌握广大农户的需求意愿,聚焦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管理,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二)项目任务。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18号)文件精神,我市承担2023年省级试点项目实施任务,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资金145万元,需完成托管服务面积2.35亩。主要涵盖小麦机(旋)耕、小麦旋耕施肥播种,小麦玉米无人机飞防、小麦收、玉米机收、玉米机耕、玉米播种等小麦玉米主产区的耕种防收系列托管服务环节

(三)项目时间。202391日—20248月31日。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聚焦我市小麦、玉米两大粮食作物生产,围绕影响全市农业产业链生产的薄弱环节,重点支持服务组织对2023年度的农业生产耕、种、防、收四个环节,为小农户提供统一的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服务组织,推动服务环节从耕种防收为主向生产资料统供、专业化施肥、植保、秸秆处理、机械化烘干、运输仓储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

1.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支持(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的农作物普通耕种防收等环节,不列入支持范围。

2.补助对象。主要是针对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

3.补助标准。根据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合理制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具体如下:

项目实施指导价格补助一览表

服务环节

市场价格

(元/亩)

补助标准

(元/亩)

  

玉米机收

按实际市场价格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小麦旋耕

施肥机播

按实际市场价格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小麦机收

按实际市场价格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玉米硬茬播种

按实际市场价格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4.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二)项目服务组织主体选择标准及托管服务效果

1项目服务组织标准

——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检、税务申报等正常有效。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安装有GPS监控定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室内干净整洁,版面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2托管服务效果及标准

——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

——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

——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无人机平缓作业。

——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组织。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在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由农业、农机等部门采取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将评选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

(三)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拨付补助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由农业农村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五)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七)项目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退出试点范围,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实施主体适当增加补助资金,对已形成稳定社会化服务市场、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支持环节或实施区域,鼓励实施主体探索支持环节退出或降低支持标准、以腾出资金调整或扩大试点区域范围的机制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农机、相关乡(街道)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加大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批复实施主体的项目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强化实施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强化资金监管。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要安排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侯马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成员

         名单

附件

侯马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项目领导组成员名单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

员: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市农机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牵头实施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