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上马街道办事处、张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侯马市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9月13日
侯马市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 施 方 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号)、中共临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临农组办发〔2024〕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侯马市下辖5个乡(街道),68个行政村,3.19万户农户,耕地面积12.48万亩。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78万亩,其中小麦12.2万亩,玉米10.58万亩,粮食总产量可达8.6万吨以上。截止202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9.7万千瓦,各类农机具拥有量达到1560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652台,联合收割机260台,其中小麦联合收割机105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55台,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达92.66%。全市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0家,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作业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主要开展了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半托管等多样化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目标任务。聚焦粮食生产,广泛了解并掌握广大农户的需求意愿,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成2024年度省级试点项目实施任务,落实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资金136万元,完成托管服务系数面积2.27万余亩。主要涵盖小麦机(旋)耕、小麦旋耕施肥播种,小麦玉米无人机飞防、小麦机收、玉米机收、玉米机耕、玉米播种等小麦玉米主产区的耕种防收系列托管服务环节。
(二)项目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实施流程
(一)公开遴选服务组织。通过融媒体中心、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服务组织公告,各乡(街道)推荐的所辖区域优秀服务组织及有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团体均可报名参加遴选。在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由农业、农机等部门采取公开规范、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并将评选结果通过融媒体中心、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项目实施区域所在的乡(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标准、质检验收等。
(三)提供作业服务。参加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应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质量及机械调度应在所在作业区域的乡(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及调配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
(四)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服务组织完善相关资料,由所在作业区域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服务组织的作业面积、农户信息、合同内容等进行初验,并将初验报告及资料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作业区域乡(街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核验工作,核验农户比例不低于服务农户的10%,核验完成后,将村级初验、乡(街道)核验结果形成验收报告整理上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检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服务农户的5%,验收合格后出具抽验报告。
(五)拨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结合农机中心智慧平台监测信息数据,进行补助资金的核算,经市、乡(街道)村统一核查确认数据信息后,由农业农村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六)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上报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七)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八)项目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清退出试点范围。
四、服务组织标准及补助要求
(一)项目服务组织主体选择标准及托管服务效果
1.项目服务组织标准
——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检、税务申报等正常有效。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安装有GPS监控定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室内干净整洁,版面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2.托管服务效果及标准
——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
——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
——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无人机平缓作业。
——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二)主导产业和关键薄弱环节
1.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薄弱环节,重点解决小农户一家干不了或干了不划算的问题,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关键环节,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财政资金已经安排的环节、项目,要避免资金重复使用。
2.补助对象。符合条件且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
3.补助标准。根据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试点项目资金要扩面提质,合理确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补助资金不能高于小农户标准,补助规模不能高于资金总额的40%,既要解决小农户问题也要调动服务主体积极性。在做好产中服务情况下,鼓励服务主体向产前、产后延伸,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如下:
项目实施指导价格补助一览表
服务环节 | 市场价格 (元/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备 注 |
玉米机收 | 按实际市场价格 |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 |
小麦旋耕 施肥机播 | 按实际市场价格 |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 |
小麦机收 | 按实际市场价格 |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 |
玉米硬茬播种 | 按实际市场价格 | 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 |
4.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财政、发改、金融、审计等部门和相关乡(街道)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落实;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流程、服务组织标准及补助要求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加强监督指导。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三)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经费保障。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侯马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侯马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项目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牵头实施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侯马市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