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责任单位:

侯马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见附件1),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从2022915日起正式实施具体验收成果见附件2。

附件:1.《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蒲县等公示地价制订结

果的批复》(晋自然资技审〔2022〕163号)

2.侯马市城镇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侯马市人民政府

20229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文件解读:侯马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侯马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更新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