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城市防汛抢险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城市防汛排涝抢险工作有序进行,按照临汾市住建局、临汾市城市管理局、侯马市委市政府和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修订《侯马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侯马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目的
为确保我市市区在发生洪涝灾害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城市洪涝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侯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侯马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临汾市住建局防汛工作应急预案》、《临汾市城市管理局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为目标,按照临汾市住建局、临汾市城市管理局、侯马市委市政府和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侯马市城市防汛工作,做到险情发现及时、出险迅速、措施有力、处置果断,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全面提升侯马市城市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
防汛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便捷高效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1.4.1 本预案适用于侯马市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1.4.2 侯马市城市防汛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遵守本预案,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汛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防汛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确保侯马市城市防汛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侯马市城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建股,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组长兼任。
当我市有降雨过程而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未发布预警信息时,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下述职责做好日常防汛工作。
2.1 城市防汛工作领导组职责
在临汾市住建局、临汾市城市管理局、侯马市委市政府及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指示精神,全面指挥侯马市城市防汛工作。
2.2 领导组各成员职责
(1)领导组办公室(局城建股)负责联系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了解洪汛等自然灾害的最新消息;负责安排领导组后勤保障并通知领导组成员参加领导组会议;根据领导组的安排,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审查城市洪汛等自然灾害的信息报送稿件,汇总、编发城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情况简报;负责防汛调度、安全检查等工作。
(2)局城建股负责加强对城市主次支道路的巡查,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的清淤、疏浚工作,确保井篦井盖完好无损;负责在汛期来临之前及时对道路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汛期不出现坑洼积水情况。
(3)局质监站、安监站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筑工地、建筑业企业的汛期安全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雨期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将建筑工地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4)局房产股、房产服务中心负责直管公房、公租房安全度汛;配合社区,指导物业小区制定防汛预案,做好防汛工作;做好对物业管理部门的防汛指导,同时将物业小区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5)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一室(村镇站)负责指导农村房屋的汛期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开展汛期农房巡查工作,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将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6)12319城建指挥中心职责:接到汛情电话后,立即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7)市热燃气服务中心负责督促燃气企业、供热企业对城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巡查,确保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将燃气、供热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8)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负责对城市泄洪口巡查和管理,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时泄洪;指导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汛期的管理工作,在发布雨情前指导污水厂对调节池内存积的污水进行回抽,保证初期雨水的全部收纳;确保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同时将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9)市环境卫生和路灯服务中心一是负责对垃圾处理场的巡查,保障设施安全运行;负责城市井篦井盖堆积杂物的清理工作;负责降雨过后对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同时将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二是负责程王路立交桥排水泵站的应急值守、抽水泵的正常运行;负责配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程王路立交桥防汛工作,及时将程王路立交桥积水情况反馈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排查道路路灯及低洼处灯杆、灯罩、灯头等附属设施,确保雨期不发生漏电现象;同时将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10)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城市各个路段的汛期巡查工作;在确保值守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上报人员到岗情况、积水情况及行人、车辆的通行情况;同时将防汛情况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
各成员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3 汛期工作重点
(1)防汛工作应以“责任重于泰山”为原则,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防汛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强与融媒体中心密切衔接,及时将雨情信息、预警信息发布至广大市民群众。
(2)领导组办公室应经常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汛期来临有条不紊。
(3)领导组办公室应要求各单位安排汛期安全工作值班人员,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的职责是:要加强对汛情的监控,坚守岗位,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及上级单位报告,并向单位人员传达处理意见;加强夜巡,确保安全。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的手机应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渠道畅通。
(4)对于降雨过程中出现的险情或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侯马市城市防汛领导组组长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由各个分管副组长按照职责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
(5)加大对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造成积水的路段的监测,积水较深处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警戒封堵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6)加大对小区地下车库等的巡查,暴雨来临时及时用沙袋进行车库进出口封堵,同时做到雨期车库无人聚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7)加大对建筑工地深基坑、塔吊、升降机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力度,预警期间不得施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侯马市城市防汛领导组汛期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12319、3900114。
4 汛情等级和应对措施
4.1 汛情等级划分及响应
当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防汛、防风、防暴雨应急响应时,城市防汛领导组同时启动相应类型(级别)的应急响应,在做好日常防汛工作时,兼顾本预案中各个等级防汛应急响应措施,视情相应做好队伍预置、参与会商、参与联合值守、派出工作组等措施。根据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转变或终止的指令,转变或终止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
防汛应急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
每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包含本级别及以下的所有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
当灾害超出本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处置能力时,可向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4.2 防汛应急响应措施
4.2.1 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1)建设、施工、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①做好防灾准备工作。一是实行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主要负责人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二是密切关注应急响应级别变化;三是检查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四是启动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的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应急队伍相关人员及时收看(或收听)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排查、消除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现场的安全隐患,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对于承担防汛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要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领导组的统一组织,参与应急处置行动。
②检查城市主次支道路的情况。降雨过程中密切监测易积水路段积水情况,并根据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响应等级配合交警部门做出警戒、封堵等调整。
③检查施工作业的关键部位和建筑起重机械。一是检查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施等,是否采取了防风防雨加固措施;及时清理外墙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建筑楼层临边堆放的村料,防止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等意外出现。二是检查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及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变形加剧、开裂等危险状况,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并派人定期巡查,及时做好巡査记录。三是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是否采取了防风加固措施,处于群塔作业环境下的塔吊是否采取了防碰撞等安全措施。
④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是排查施工工地是否加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住宿区、出入通道、仓库等临时设施,对于短期内无法完成加固或处于地势低洼、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要立即撤离危险区内的人员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避风避雨场所。二是排查并加固工地临时围墙,特别是地处闹市区、学校、医院、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工地,排查墙体是否变形、开裂,墙边是否有堆土、堆料情况,墙脚内外侧是否排水通畅,并在围墙内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检查施工工地周边的市政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设备、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暴雨诱发内涝。
⑤检查物业小区按防汛预案迅速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⑥污水处理工作: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负责城市泄洪口适时泄洪;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局属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领导组办公室应加强与侯马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防汛抗灾工作的联系,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将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到局属有关单位、所有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有关负责人,协调调度防汛工作的开展。
4.2.2 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建设、施工、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要落实防汛措施,对存在隐患的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消除。应急响应期间,工地临时停工,建筑起重机械停止运行,物料提升机吊篮、施工电梯轿厢、室外吊篮等必须降至地面,塔吊起重臂应确保能自由回转。断开全部施工用电,重点检查低洼地、临时简易工棚、宿舍等重点防御区可能引发的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转移危险地带群众,随时做好大风、暴雨引发的内涝、坍塌等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物业小区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止高空等户外作业,并提醒小区居民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尽量避免外出;地下车库不得有人员聚集;撤离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确保留在安全场所。城市道路方面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易积水路段的警戒,并根据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响应等级做好封堵准备。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负责城市泄洪口适时泄洪;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局属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到局属有关单位、所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等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工地临时停工、断开全部施工用电等措施,重点检查低洼地、临时简易工、既有房屋等重点防御区域、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要严肃处理。重点关注暴雨等可能引发的内、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随时做好大风、暴雨引发的内涝、房屋坍塌等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止高空等户外作业,督促物业小区提醒小区居民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尽量避免外出;撤离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4.2.3 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建设、施工、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各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全部就位,并处于临战状态;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施工用电全部断开;继续开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的防汛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处理;各施工工地加强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昂、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下沉式隧道、地下车库等低洼地带加强防御内涝的安全措施;除抢险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疏散至安全地方。物业小区做好外墙悬挂物加固、地下车库排水防涝、应急设备检修等隐患排查,迅速整改消除隐患,停止室内大型集会、游乐场应当停止营业,立即疏散人员、组织人员避险。城市道路方面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易积水路段的警戒,封堵,调度抢险机械,及时对塌陷、损毁的道路进行抢修。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负责城市泄洪口适时泄洪;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局属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到局属有关单位、所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等有关负责人,督促各个企业做好相应停止施工作业及人员撤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既有房屋、物业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2.4 防汛I级应急响应措施
(1)建设、施工、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关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闻,撤离危险地带人员,除抢险救援人员外,所有人员应留在确保安全的室内避风,同时安排专人24小时应急值守,发现灾情、险情迅速上报,及时处置。物业小区及时通过网络、电视等渠道收集防汛信息,在物业小区内向业主发布,提前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提醒居民切勿外出,确保留在安全场所。城市道路方面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易积水路段的警戒,封堵,调度抢险机械,及时对塌陷、损毁的道路进行抢修。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负责城市泄洪口适时泄洪;侯马市政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汛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局属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到局属有关单位、所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等有关负责人,督促各个企业做好相应停止施工作业及人员撤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转移既有房屋受威胁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加强避护场所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为人员避护提供保障。灾情发生后,首先抓好自救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车辆进入危险道路范围,确保安全,下达人员撤离指令后,局属有关单位应加强督促,将未落实人员撤离的企业及时上报属地人民政府,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动协调,必要时实行强行撇离,确保生命安全。
4.3 预案启动
当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响应后,侯马市城市防汛领导组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领导组办公室通报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召集相关专家对灾害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协调部署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支援现场处置行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4.4 预警结束及后期处置
当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解除后,侯马市城市防汛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侯马市委、市政府和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通知精神,传达汛情解除令;及时向侯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计上报人、财、物损失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同时,领导组成员单位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 预案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为侯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制定,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并报侯马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临汾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本预案由侯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