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中共侯马市委社会工作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和物业党建联建水平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等有关精神,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实现物业管理与基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物业服务促进美好家园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临汾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侯马市物业行业和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依托侯马市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安全隐患防范、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进一步拓展物业服务范围,满足居民多样化居住服务需求,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到2025年底,选树我市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以点带面,促进我市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人民至上、共建共治共享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治理、物业管理工作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进物业服务领域党建全覆盖和住宅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管会)的指导监督,构建党组织引领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运行机制,以服务居民为根本宗旨,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物业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破解物业管理难题,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整治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拓展服务领域,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以多元参与为路径,推动物业管理监督权下沉,融合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调动各方主体积极性,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成果共享,以高质量物业服务赋能美好家园建设。

三、工作机制

成立“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工作专班,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组  长:邱  君   市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

    贺三军   侯马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常红跃   建设系统党委副书记

        王林生   侯马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成  员:刘  杰   侯马市房产服务中心物业办主任

        李宇翔   侯马市委社会工作部一科科员

办公室设在市房产服务中心物业办,主要负责该项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具体安排

(一)活动组织实施(2025年7月10月)。市房产服务中心在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基础上,细化量化“美好家园”选树原则要求、参考标准,充分结合街道(乡镇)、社区对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业主满意度调查结果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加街道、社区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接受指导监督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综合评分关注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和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组织开展活动效果评价,选树侯马“美好家园”小区,上报临汾参与市级“美好家园小区”评选,再由临汾从市级“美好家园”小区中择优推荐省级“美好家园”小区。

(二)参评资料报送(2025年820日前)。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对创建过程各环节和结果充分公示公开。物业服务企业将小区案例经验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经验材料中需有图片印证)和案例亮点介绍(亮点介绍不超过200字)一并送交市房产服务中心参与临汾市级“美好家园”评选。

(三)复核典型案例(2025年10月10日前)。临汾市住建局选树并公布市级“美好家园”小区,同时从评选的市级“美好家园”小区中择优推荐省级“美好家园”小区。省厅对各市推荐的市级“美好家园”小区进行复核,选树省级“美好家园”小区。

(四)总结活动经验(2025年10月底前)。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形成工作报告报临汾市住建局。根据临汾市住建局公布的市级“美好家园”小区名单,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作为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此次创建“美好家园”小区活动,作为宣传展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始终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活动的首要指标,在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基础上,结合“美好家园”选树原则要求、参考标准等进行物业项目自我评估,积极参与此次创建活动,通过挑战自我新高度来挖掘企业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潜力,为我市党建引领下物业管理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及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作出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加强和改进我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