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构建新时代教师培训体系,丰富教师培训内容,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全面提高教师培训质量,进一步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市教科局制定了《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代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幼儿园)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代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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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侯马市教育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新时代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师函〔202317号)文件要求,为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队伍,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党的教育方针,以师德建设为首位,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完善教师培训机制、优化教师培训内容、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强化培训资源建设、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实现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分层分类、分科分段开展教师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工明确的要求,县、校要根据教师、校(园)长类别、层次、学科学段特点和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高质量开展教师和校(园)长培训。

(二)加强各级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市教科局将进一步整合师训、教研、教育技术等股室职能和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管理规范和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统筹制定县级年度培训目标和计划。各校(园)也要整合本单位机构和资源,构建本级培训工作体系。

(三)强化教师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按照省、市、县分级监管与评价的要求,做好本级培训质量监管。强化培训的调研,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加强训后管理,提高培训成果转化。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教师培训体制

1.基础教育教师培训

(1)县级负责本县教师培训的研究、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训前需求调研、落实培训经费、监管考评实施机构和校本研修;负责县级名师、名校(园)长培养,骨干教师队伍和教研员培训等;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县级以上培训;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本培训与研修,建立校本培训备案和定期巡回指导制度。

(2)中小学校(幼儿园)围绕办学目标与办学特色,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明确教师专业发展目标要求,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教师参加培训的组织、检查、考核评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教师参训提供后勤保障和支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以上各级各类培训。

2.职业教育教师培训

职业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培训的研究、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校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紧缺领域教师技能创新平台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指导本校教师开展校本研修。为教师参训提供后勤保障和支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以上各级各类培训。

(二)完善教师培训机制

1.基础教育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为研修基地的开放、协同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机制。

2.职业教育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相结合的省、市、校三级培训机制。

(三)优化教师培训内容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师职业发展成长需求为导向,坚持教师培训内容政治性与学科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原则。

1.师德教育。各级各类培训应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列为必修内容,作为培训内容第一模块。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有”好老师为核心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教育、法律法规等,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坚决守好教师队伍的政治关和师德关。

2.业务提升。依据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总体要求,对接教师职业标准、专业标准、课程(学科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根据新任(转岗)教师校(园)长、青年教师校(园)长、骨干教师校(园)长、名师名校长梯次培养体系,教师培训以课程与课堂为核心,校长培训以课程领导力、管理决策力、团队建设力、信息沟通力和工作执行力为核心,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和校长专业化水平。

(四)创新教师培训方式

合理利用寒暑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长训短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送教(培)下乡相结合、必修内容与自主选学内容相结合、省内培训与省外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多元化、混合式培训研修,促进教师培训接地气、重体验、强应用、稳提升。加大培训过程中的实践教学比重,通过案例教学、学员论坛、课题研究、跟岗实践、影子教师、实地观摩等方式,强化参训教师的互动参与意识,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参训教师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设置线上专项培训项目,将学习、反思、实践、诊断、改进等环节有效融入培训,提升线上培训效果。

(五)强化培训资源建设

要充分运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职业教育)规模化优质资源,常态化纳入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推动教师自主选学研修。积极探索课程资源开发、遴选、应用的有效机制,为国家平台提供山西智慧。县、校要开发教育教学课程资源,引导学校开放微课、微案例等校本研修资源,注重资源加工升级和固化使用。在课程资源开发中,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六)加强培训质量监控

严把培训机构资质和准入关。依托省级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机构)、中小学校互联互通,加强和规范教师培训的立项审定、项目备案、培训方案审核、需求调研、学员选派、过程监管、学分(学时)认定、绩效评估等环节工作,推动教师培训管理的信息化、常态化、规范化。强化质量评估,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网络匿名评估和主管部门督查三结合,确保评估的信度与效度,全面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作为调整和遴选培训院校(机构)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将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纳入本单位教育发展规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培训工作,确保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实施。要制定实施方案、年度培训计划,报市教科局师训股备案。

(二)落实经费保障

市教科局、各校(园)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临汾市有关教师培训经费的政策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预算,足额安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继续教育经费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按不少于当地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安排。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积极探索培训经费管理方式改革,建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经费使用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与有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

市教科局、各校(园)要严格培训管理,严禁借培训之名开展其他活动。将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敷衍塞责、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将教师培训完成情况作为教师晋升职务(职称)、评先选优、荣誉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激发教师加快专业发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校(园)实施方案、培训年度计划于2023531日前报回市教科局师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