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云申请坐落于侯马市新田路3幢3-7号(现坐落:新田路南四巷81号山西一建南区3号楼三单元7号)房屋的继承登记。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侯房权证浍滨字第30201447号,房屋建筑面积55.76平方米,所有权人为刘书杰。现刘书杰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认该房屋由刘淑云一人继承。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书面材料到程王东路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12号窗口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57-408426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为刘淑云办理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