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兰申请坐落于侯马市望高路122号房屋及土地的继承登记。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侯房权证路西字第30400193号,建筑面积92.82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侯国用(2001)字第870号,使用权面积为148.4平方米。所有权人为郭来保、张青兰。现郭来保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由张青兰一人继承。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书面材料到程王东路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15号窗口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57-408426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为张青兰办理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