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朋军申请坐落于侯马市新田路258301-1-1号(现坐落:新田路南九78号普天家属区30号楼一单元111号)房屋的继承登记。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侯房权证浍滨字第30200811号,房屋建筑面积79.17平方米,所有权人为路纯德、张秀英。现路纯德、张秀英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认该房屋由路朋军一人继承。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书面材料到程王东路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12号窗口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57-408426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为路朋军办理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