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庆申请坐落于侯马市新田路25851505号(现坐落:新田路南九巷38号普天家属区51号楼531号)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继承登记。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侯房权证浍滨字第20201734号,房屋建筑面积77.18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侯国用(2004)第50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69平方米.所有权人为乔阳、裴元桃。现乔阳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属于乔阳的遗产份额由乔庆一人继承。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书面材料到程王东路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12号窗口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57-408426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为乔庆办理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